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有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若干。下设综合科(师德师风建设科)、人事师资科、人才职称科、薪酬管理科等4个内设三级部门。
负责统筹做好教师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的培训、业务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人事处主要负责学院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录用、工资福利、医疗保险、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教师业务培训和教职工考核工作;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人才工作;负责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编外聘用人员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教师工作部是学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主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家和学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院系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师德教育、先进人物评选、师德典型宣传等活动,做好师德考评及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工作;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评价,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协助相关部门将政治标准贯彻到教师入职、聘岗、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情况调查研究,为学校党委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